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是湘水發展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招標人為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水集團”),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有資金。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湘水發展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基金管理人+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財務顧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為積極響應國家政策號召,落實中央降杠桿、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推動基礎設施投融資市場化及規范化健康發展的要求,我司擬將所屬湖南芙蓉可再生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高家壩電站、永順洞潭水力發電有限公司的洞潭電站、湖南海順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海螺電站、郴州湘水天塘山風力發電有限公司的天塘山風電站和子頂山風電站的電力裝機作為底層資產申請發行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本次基礎設施公募REITs擬入池的底層資產為上述4個電站,合計14.94萬千瓦裝機,其中風電9.98萬千瓦裝機,水電4.96萬千瓦裝機。
2.2招標范圍
2.2.1負責湘水發展公募REITs的注冊發行工作,設計完整且合理的股債結構、交易結構和發行方案。
2.2.2對本項目涉及的資產重組事項(如有)提供專業意見,并協助實施。
2.2.3聘請符合資質要求的法定中介機構,包括法律顧問、資產評估機構、審計機構、稅務咨詢顧問(如需)等。
2.2.4編制并推進具備可行性且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公募REITs申報方案,方案需符合國有資產增值保值要求,對發行公募REITs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合理估值,資產估值得到委托人確認;
2.2.5組織撰寫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盡調報告、財務顧問報告、現金流專項報告、專項法律意見、評估報告、專項計劃交易文件、公募基金交易文件、運營管理協議等,負責牽頭向省國資委、省發改委、國家發改委、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等相關單位報批、申報并獲取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無異議函和證監會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注冊批復批文。
2.2.6負責發行材料的準備和審核。
2.2.7進行產品路演推介與銷售,完成湘水發展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及公募基金產品的設立和資金募集。
2.2.8協助招標人募集認購本基礎設施公募REITs。
2.2.9作為基礎設施公募REITs 的公募基金管理人以及資產支持證券管理人提供存續期間服務工作,履行后續管理義務。
2.2.10其他本次項目申報和發行工作中的相關事宜及《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指引(試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54 號)等有關規定要求完成的工作。
2.2.11提供業務咨詢及其他相關服務。
2.3服務期限
發行服務期:自合同簽訂日起至本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發行成功之日止;
存續期:與本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存續期一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咨詢服務能力。
3.1資質要求
3.1.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聯合體牽頭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中國證監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出具《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并加蓋相應機構公章)(聯合體成員應分別提供營業執照、中國證監會備案文件的復印件)。
3.1.2公募基金管理人、專項計劃管理人應存在實際控制關系或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提供股權關系證明材料。
3.2財務要求
投標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招標人不接受上一年度虧損的投標人。
3.3業績要求
3.3.1投標人需提供至少1份近三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基礎設施公募REITs的發行成功業績(提供證監會網站截圖或wind數據截圖作為證明材料)。
3.3.2投標人為聯合體的,業績只認聯合體牽頭人業績(評分辦法另有說明的除外)。
3.4人員要求
3.4.1投標人本項目團隊人數不少于5人,具有豐富的基礎設施公募REITs項目申報及執行、資產重組等方面經驗。
3.4.2項目總監1人(申報發行階段):項目總監必須有10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作為項目主要負責人成功完成1家企業公募REITs項目(提供發行材料團隊成員頁或簽字頁)。
3.4.3項目經理1人(申報發行階段):項目經理必須有8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具備類REITs項目工作經驗(提供wind數據含“類REITs”項目類型截圖及發行文件簽字頁作為證明材料)。
3.4.4項目團隊其他成員:要求持有證券期貨從業資格證書,且具有5年以上基礎設施項目運營或投資管理經驗。
3.5信譽要求
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不存在被限制開展相關業務的情形、嚴重違約等不良行為記錄,不存在其他失信行為,投標資格沒有處于正在被取消、暫停的狀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出具承諾書,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
3.6 其他要求
3.6.1本項目允許聯合投標,聯合體成員單位不超過4家,應當包括基金管理人、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財務顧問;聯合體成員須簽署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如無特別說明,投標文件中需投標人蓋章之處僅需聯合體牽頭人蓋章。
3.6.2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管理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參與不同聯合體投標。
不符合資格要求的投標人遞交的投標文件按無效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的投標人自2022年4月 18 日~2022年4月 22 日止(北京時間),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在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基金公司332室(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新姚南路196號)持下述資料報名購買招標文件。
4.2 獲取招標文件時所需資料如下:
4.2.1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2.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4.2.3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4.2.4業績證明材料;
4.2.5提交報名資料一份:將4.2.1原件和4.2.2、4.2.3、4.2.4復印件(逐頁加蓋公章)裝訂成冊。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購買招標文件費用必須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到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長沙鐵銀支行營業部
開戶戶名: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
賬 號:4305 0179 3636 0000 0626
5.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人為本次招標編制了最高投標限價,申報發行費用(含投標人及投標人聘請的所有中介機構咨詢及服務費用)最高限價為:人民幣陸百萬元整(小寫:600萬 );存續期每年基金管理費最高限價為:基金凈資產的百分之零點壹伍(小寫:基金凈資產*0.15%)。投標人報價不得超過最高限價,否則按廢標處理。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為2022年 5月 9 日9時(北京時間),遞交地點為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基金公司332室(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新姚南路196號)。
6.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7.資格審查與評標辦法
7.1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
7.2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hnsxsjt.com)上發布。
9.監督部門
本次招標監督部門為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部,電話:0731-89933580。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新姚南路196號
郵 編:410004
聯 系 人:陳雅麗、蔣融
電 話:0731-89933573
電子郵件:yalicyl@163.com
責編:陳南松
來源:湖南省湘水集團有限公司